全媒體記者郭中昱報道 記者昨日獲悉,家住土柏崗鄉的祝女士近日帶著一面寫有“精法巧調 求和促穩 正本清源 為民服務”字樣的錦旗,來到順河回族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,對調解員張慶祿表示感謝。
2021年4月,貨車司機李某開車經過祝女士父母家門口時,將其大門及院墻撞壞,祝女士的母親當場要求司機李某賠償2萬元,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,賠償問題便擱置下來。由于祝女士的父母已70多歲,行動不便,老兩口看著自家被撞壞的大門和院墻,心里窩著一口氣,但又不知該如何處理,便給遠在北京工作的女兒祝女士打電話訴說??吹侥赀~父母的無助,祝女士多次往返北京和開封,與司機李某協商賠償事宜,每次都不歡而散。
2021年12月的一天,祝女士來到順河回族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,向張慶祿說明了事情的來龍去脈。張慶祿安撫祝女士的情緒后,便與工作人員共同來到祝女士的父母家,了解了大門及院墻的損毀情況,同時找來專業人士估算維修大門和院墻需要的費用。為盡快妥善處理好雙方的矛盾糾紛,張慶祿很快與李某取得聯系,召集雙方當事人到場,進行調解工作。
調解中,張慶祿明確告知司機李某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: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李某承認自己在這件事上有過錯,并對自己之前的態度向祝女士誠懇道歉。接著,張慶祿與祝女士溝通,告知李某家的經濟狀況,希望能夠換位思考,這樣也能盡快將大門和院墻修復好,讓老兩口回歸正常生活。最終,經過張慶祿曉之以情、動之以理的調解,司機李某愿意賠償祝女士7200元。這起歷時9個月的矛盾糾紛得以解決。